孕妇受伤手术拒用麻药,法官调解支持精神抚慰金诉请

2025-05-01 14:43
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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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目。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汤池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孕妇马女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为了保住肚中胎儿手术时拒用麻药,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马女士获得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这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与智慧,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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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后果

 

    202422日,马女士乘坐由胡先生驾驶的小型汽车被张先生驾驶的小型汽车追尾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马女士无责任。事故发生时,马女士已怀孕28周,此次怀孕对她来说十分珍贵,入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肱骨骨折,需进行肱骨骨折内固定术,但是考虑到使用麻药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马女士为了肚中胎儿拒绝使用麻药。手术中,马女士强忍身体疼痛,首次缝合就缝了二十多针。万幸的是,胎儿得以保住。事故发生后,因赔偿协商不一致,马女士将肇事车辆车主及驾驶员张先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4855.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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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承办此案的王毅群法官在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了解到马女士是一名怀孕28周的孕妇这一情况及马女士为了保胎儿拒用麻药的情形,被她作为母亲的人间大爱深深触动。王庭长认为该交通事故虽未造成马女士的实际伤残,但对于一位已有身孕,并且家中还有两个小孩要抚养的母亲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这一次交通事故不仅仅给马女士的身体上带来了伤害,还给马女士的精神造成了不小的损伤,更对马女士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初期,由于双方争议较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通过释明法理,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和劝解,在充分了解双方意思的基础上,法官在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共识。

 

调解结果

    调解协议明确各项赔偿事项,确定由被告张先生支付马女士医疗费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共计67000元,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这一结果不仅得到了马女土的认可,也获得了被告张先生与保险公司的接受,在调解协议达成的那一刻,笼罩在双方当事人脸上的阴霾终于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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