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自知韶光贵,无须扬鞭自奋蹄∣怎么当好人民法庭庭长(三)

2023-09-25 11:07
来源: 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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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毅,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进入应城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黄滩法庭、城中法庭、杨岭法庭、长江法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现任应城法院长江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参加法院工作31年来,始终按照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和人民满意法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用辛勤的付出和优异的业绩诠释了人民法院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先后13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10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李国毅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基层人民法庭工作27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桥头堡”作用,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将贴近生活、接地气的司法服务送至人民群众跟前,做到将心比心、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当事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力求在心与心的沟通、情与情的传递中,化干戈为玉帛,努力为平安应城、法治应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勤学善思,提升能力。基层人民法庭审理的多是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这些看似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老百姓眼里却都是大事。审判实践中,他总觉得自身业务功底不深,因此时刻感到本领恐慌。为了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李国毅同志不断强化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日积月累打好法律功底。坚持平时自学为主,注重加强理论专著学习,并把业务学习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用以解决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利用“巡回法庭”“假日法庭”“速裁法庭”,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同时,他还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 深入社区(村组)开展调解指导,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担当作为,创新创优。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2020年调整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小额诉讼案件速裁工作,仅2022年度就审结小额诉讼、司法确认、诉前调书案件550件,平均结案率99.7%,无一差错和群体信访案件。2023年主持长江法庭全面工作,目前他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1件,已审结245件,结案率为87.2%。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他只能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加班加点满负荷、超负荷工作。小额诉讼案件繁多,他采取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办,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改革”采用格式化文书,在“简案简写”的前提下,注重“繁案精写”,实现审判质量与效率双提升。他十分注重诉前调解,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件次;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家站作用,邀请人大代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民法典宣传和反诈宣传;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在发挥高效率、低成本功能的同时,确保公正与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期待,让公平正义尽早实现。在办理褚某、张某与湖北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两原告均已年过七旬,2016年受被告湖北某公司员工刘某雇请,在其电教中心从事保洁劳务。期间,被告湖北某公司仅给付两原告劳务工资2400元,下欠两原告劳务工资13600元以及原告垫付被告公司疏通厕所费用530元,共欠14130元未付。两原告因其无劳动合同,亦无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湖北某公司差欠其劳务工资,因此吃不好,睡不香。后两原告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要求帮其追回劳动报酬。经了解,被告湖北某公司员工刘某已离职,无法联系此人,考虑到两原告年岁已高,生活困难,且行走不便,他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多次打电话通过被告湖北某公司联系刘某,最终与刘某确认了被告公司与两原告之间劳务关系成立。接着,他又不厌其烦释法析理,促成被告公司当庭全额支付两原告劳务工资14130元,让困扰两位老人六年之久的揪心事、烦心事终于烟消云散。

 严于律己,司法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与韧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决策部署,拧紧廉洁司法之阀,筑牢拒腐防变之门。李国毅同志表示,自己已满56岁,在人民法庭工作岗位上,是绝对的“高龄”。老牛自知韶光贵,无须扬鞭自奋蹄。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不渝在岗、在线、在状态,努力争取出色、出彩、出成绩,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而不懈奋斗。  (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