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涉恶案件

2018-08-10 11:00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涂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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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应城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131日晚,被告人陈某某、邱某、李某等人吃完宵夜后来到应城市汤池镇温泉西路某超市门前,陈某某欲到超市购买香烟,因超市已经关门,陈某某上前敲门时,被经过此处的超市店主陶某的堂弟陶某某发现,陶某某称超市已经关门,并劝阻陈某某不要再敲门,双方因此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陈某某伙同邱某、李某将陶某某打伤。经法医鉴定,陶某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邱某、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陈某某、邱某、李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三名被告当庭认罪,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应城法院共审理涉恶案件636人,已判处被告人19名,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有效的震慑,掀起了应城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