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成功召开了应城市鸿祥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管理人及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计六十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是该院自新《破产法》施行以来受理的首起民营企业破产申请案件。
应城市鸿祥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在经营期间,因国家经济结构性调整及管理等因素,公司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公司法人代表周某于2014年5月9日逃匿出境,致使公司停业直至宣告破产。
2019年1月18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清算后,该院严格按照破产程序,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指定湖北应城诚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当天上午9时,会议准时开始。会上,合议庭成员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了受理公司破产清算民事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人数和代表的债权额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相关情况报告,债权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合议庭经评议后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小结。会议历时三个小时,顺利完成预定议程,为后续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下步工作中,应城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完善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保障债权人公平有序受偿,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应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