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便捷,减轻诉累。应城法院首份“诉前调书”出炉

2022-03-28 16:09
来源: 立案庭
作者: 周萧玲

2022年1月1日开始,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管理,“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新号正式启用。应城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程序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探索诉前多元调解非诉机制的新路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数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近日,应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作出2022)鄂0981诉前调书1号民事调解书此次出的“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在院尚属首次,开启了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新篇章。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1日,原告褚某出于防范风险考虑,在被告应城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险,合同约定,褚某分10年,每年向保险公司交纳12000元保费,期满后,褚某即可获得丰厚的期满保险金。当天,褚某向保险公司支付了首期保费12000元。2022年年初,褚某妻子双腿不慎摔伤,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家庭经济入不敷出。褚某考虑到目前经济状况,多次请求与被告解除保险合同,但被告均以合同已过“犹豫期”为由拒绝其请求。

2022年3月10号下午,寝食难安的褚某来到应城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立案庭副庭长李国毅在了解案情后,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符合诉前调解要求当即电话联系保险公司负责人到法院解决问题。双方当事人到庭后,李国毅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本案争议焦点,针对本案涉及的保险法律条款向原被告详细进行释明,同时也向被告讲清原告目前所面临的经济困境,提醒其在法理之外亦可兼顾情。在主持调解过程中,李国毅法官也讲明了诉前调解的优势,希望双方当事人能通过友好协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耐心细致的一番劝说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李国毅法官立即起草制作文书,当天下午,就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首份以“诉前调书”案号编立的民事调解书,从受理材料到出具调解书,历时不到2小时,高效、便捷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法律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更是每一个个案背后鲜活的生命;法官承办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案件,更是每个当事人的人生。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应城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将更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诉讼前端,进一步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真正实现办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