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妇接连下套 骗钱骗婚被判刑

2021-11-30 09:10
来源: 政治部
作者: 叶倩

给人牵线做媒本身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行为人若以此骗取他人钱财,该行为构成诈骗罪。10月26日,应城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image.png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但是,家住应城城区杉树路的一名六旬老妇陈某某,却对邻居田某某动起了歪心思。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被告人陈某某以给邻居田某某介绍儿媳的名义,虚拟介绍对象“刘芬芬”,谎称“刘芬芬”为自己的姨侄女儿。陈某某使用老年手机童音变声功能,以“刘芬芬”的名义多次与田某某的儿子吴某通话、聊天。为了使大家相信“刘芬芬”的存在,编造“刘芬芬”因疫情被隔离、腿摔断了、不在应城等理由拒绝与吴某见面。后以“刘芬芬”的兄弟读书、妹妹生病、房子过户、调动工作送礼、生活费用等各种理由找田某某及其儿子吴某要钱,共骗取钱财123900元。

image.png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利用远程视频与身在看守所的被告进行“隔空对话”,有条不紊推进庭审进程。通过远程视频系统,逐步完成身份核实、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远程视频系统信号稳定、画面传输清楚、声音清晰,确保了此次庭审规范有序进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给受害人田某某介绍儿媳妇的名义,虚构介绍对象,编造各种理由,多次骗取受害人田某某及其儿子吴某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疫情防控期间,应城法院积极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突破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通过远程音频、视频、传输等技术,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不在同一场所,“足不出户”、“面对面”开庭审判。自8月以来,借助在应城市看守所建成的远程视频提讯室进行‘隔空’开庭40余场。“既解决了被告人提押风险,又提高了司法效率,也可以使庭审过程更加阳光透明。”案件承办人柯法官如是说。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骗婚套路深!相亲需谨慎!广大未婚人士要加大防范意识,在感情上更是要理智、清醒,不要被表面现象蒙蔽,切莫被“婚姻”、“爱情”冲昏了头脑,在进行大额资金支出前,必须要先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另外,要提高自我保护和收集证据的意识,一旦受骗要保留网络聊天记录、汇款单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方便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