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上诉案。该案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担任审判长,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达亮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此次孝感法检“两长”同庭审理,是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院长、检察长直接办案的一个缩影,意味着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化。
在持续近三小时的庭审中,王秋隆院长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对案件审理全程把控,积极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使整个案件审理规范有序进行。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达亮详细地出示了证据,围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发表了公诉意见。该案经汉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二审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审案,是孝感市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入额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理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的具体体现,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