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予以曝光,并同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其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将受到限制。现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飞
身份证号码:422202198207170032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碾屋村新村10号
执行案号:(2021)鄂0981执恢154号
执行标的:56755.94元
被执行人:杨还涛
身份证号码:421081200007082971
住址:湖北省石首市团山寺镇曹家场村4组20号
执行案号:(2022)鄂0981执1302号
执行标的:5850.00元
被执行人:李亮明
身份证号码:422202197109215255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黄滩镇赤岸村赤中湾12号
执行案号:(2023)鄂0981执657号
执行标的:80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陈中祥
身份证号码:422202196512290816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黄滩镇文峰社区
执行案号:(2023)鄂0981执568号
执行标的:11800.00元
被执行人:夏为
身份证号码:42232619790114491X
住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执行案号:(2023)鄂0981执640号
执行标的:137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李耀平
身份证号码:42220219660924703X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孙岭村孙湾16号
执行案号: (2023)鄂0981执482号
执行标的:4620.00元
被执行人:符文宇
身份证号码:320107199411101814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57号15幢三单元607室
执行案号:(2023)鄂0981执480号
执行标的:175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李再霞
身份证号码:420981197611184268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凯发商城小区8栋二单元西6楼
执行案号:(2023)鄂0981执387号
执行标的:60000.00元及利息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主动到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方案或还款计划。逾期既未到本院报到,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进行举报。
特别声明:
一、本期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请及时与应城法院联系。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