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现场
强制执行现场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爱国现场监督执行
借款到期不还,法院判决仍不执行,“老赖”最终被法院强制搬迁。近日,应城法院执行局经严密部署、精心组织,成功对一处“老赖”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被告湖北某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数次向原告胡某借款共计42万元并约定利息,后因多次催要无果,胡某无奈诉至应城法院,应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湖北某科技公司偿还原告胡某42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湖北某科技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胡某遂向应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为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应城法院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对其进行了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流拍,经沟通协商,胡某同意以流拍价为61万元抵偿其借款42万元及利息19万元。
2月9日早上8:30,应城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出动,分成三个小组,赶赴涉案公司,对该公司内的机械设备进行强制搬迁。在搬迁过程中,执行干警按照所列物品清单对机械设备逐一清点,由搬运工人配合搬离,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取证。行动历时六个小时,执行干警顺利将抵扣设备交付给申请人胡某,使胡某债权得以实现,此案圆满执结。
今后,应城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仍将不懈努力,用实际行动在坚决破解执行难的道路上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