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予以曝光,并同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其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将受到限制。现公告如下:
壹
被执行人:叶飞
身份证号码:42220219790625007X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保丰村下河湾100-2
执行案号:(2024)鄂 0981执 795号
执行标的:421034.05元及利息
贰
被执行人:余国群
身份证号码:422202199111181313
住址:应城市长江埠办事处余上村余上湾6
执行案号:(2024)鄂0981执587号之一
执行标的:563000.00元及利息
叁
被执行人:曾小祥
身份证号码:422202196406053438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城北办事处茶棚村曾湾30号
执行案号:(2024)鄂0981执446号
执行标的:186600.00元及利息
肆
被执行人:兰运中
身份证号码:422202197907102458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兰西村大湾 16号
执行案号:(2023)鄂 0981执 103号
执行标的:80669.88元及利息
伍
被执行人:李进波
身份证号码:422202199108014717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三合镇宜和村护子湾11号
执行案号:(2024)鄂0981执398号
执行标的:19400.00元
陆
被执行人:龚林生
身份证号码:422202195808130032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办事处解放街138
执行案号:(2024)鄂0981执354号
执行标的:32966.16元
柒
被执行人:田望高
身份证号码:422202197301045794
住址:湖北省应城市光明大市场内公寓五楼
执行案号:(2024)鄂0981执恢83号
执行标的:262402.09元及利息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主动到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方案或还款计划。逾期既未到本院报到,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进行举报。
特别声明
一、本期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请及时与应城法院联系。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执行局
审核:李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