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法院人员对外活动规范

2017-07-0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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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日,应城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的规定》,以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法官行为。

该《规定》对法院工作人员在著书、撰文、授课、研讨、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6种常见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情形提出明确要求和规范性意见。应城法院党组带头学习了此规定的具体内容,应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爱国结合此规定对党组成员提出点要求:一是要认真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此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最高法院党组保持一致。全体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规定内容,为党员干警做出好的榜样;二是要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责任,要将此规定迅速传达到分管部门干警,有针对性的做好整改工作;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全院干警在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上的监督和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坚决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要丰富学习方式,要将此《规定》文件张贴在法院宣传学习栏中,供全体干警学习,以提升学习效果

当日下午,应城法院各分管领导集中分管部门干警集中学习传达《规定》内容,并就此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有了新的认知,并将对照此规定进行自我查摆,不断规范自己在对外工作中的行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