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伙分配起纷争,用心用情促和解

2023-12-28 10:23
来源: 法院办公室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创业时喜欢找亲戚、朋友等“熟人”当合伙人,本是为了“众人拾柴火焰高”,实现互利共赢,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合伙关系都能善始善终,有些情况下因为合伙经商导致互相仇视,进而“伤钱”又“伤感情”的也不在少数。近日,应城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让原本因为散伙分配问题“大打出手”的刘某和杨某握手言和,重归于好,互相解开了心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某和杨某从小一起长大,成家后也走动频繁,胜似亲兄弟。2019年开始,他俩决定合伙经营林木苗圃生意,刘某负责林木的采购和日常看护,杨某负责对外销售并收取销售款。后双方因为经营策略问题发生分歧,遂决定终止合伙关系,但杨某一直拒绝进行合伙分配,于是原告刘某将被告杨某起诉至人民法院。本院经审理后确认,杨某出资17万余元,占出资比例的37%,刘某出资29万余元,占出资比例的63%,二人合伙期间共计对外销售苗木62株共获得收入386000元(该销售款由杨某持有),尚有部分未出售苗木由刘某实际看管。人民法院遂判决:根据出资比例,杨某应向刘某返还销售款24万余元,同时刘某亦应将剩余苗木按照杨某的出资比例部分交付给杨某。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刘某迫于无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此案的院执行局执行四团队团队长黄武山很快弄清事情来龙去脉,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历史渊源及合伙纠纷的特殊性,认为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应当以案为媒,跟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说法律、谈利弊,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争取执行效果的最大化。刚开始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当事人都不愿意同时到院接受调解,彼此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态度。后黄武山团队长分别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昔日要好的合作伙伴好聚好散,并将一方的调解意见及时转告另一方,同时极力从中进行协调撮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轮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面对面坐下来协商款项支付和苗木交付事宜。经过黄武山团队耐心细致工作和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心服口服,于12月27日上午当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原本心有芥蒂的两人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群众无小事,分毫总关情。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而且体现受损的社会关系的修复过程。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于合伙合同、婚姻家庭纠纷等具有人身关系属性的案件,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案情研判,因人因案施策,善意能动司法,切实将“情、理、法”相融合,在敦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同时全力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威严与温度。

 

                           执行局 张斌 撰稿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