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劳务纠纷案

2018-07-26 15:50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涂海燕    浏览: 5371

1292922183_meitu_1.jpg

近日,在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持续努力下,被执行人程某某终于履行了 1.6 万元的法律义务,一起“小案”顺利执结。但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说:“感谢执行法官,着实帮了我一个大忙!” 

2015年6月,杨某某受聘于李某某、程某某合伙开办的煤灰加工厂,约定每月工资为2000元。至2016年元月,李某某、程某某共拖欠杨某某8个月工资合计1.6万元,杨某某多次找李某某、程某某催要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应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某、程某某分三次在2016年8月1日前付清杨某某全部劳务费。

调解生效后,被告李某某、程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调解书上的义务。原告杨某某在多次催促未果的情况下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某、程某某,督促他们主动履行调解书上的义务,并向他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李某某、程某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诿支付劳务费,干警多次前往煤灰加工厂寻人也因工厂关停未果。执行干警后又前往李某某、程某某住所地调查,知悉李某某、程某某一直在外务工行踪不明。执行干警丝毫不松懈,继续多方寻找线索,7月10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就收到线索,得知程某某已经回家,执行干警火速赶到其家中,终于敲开家门,见到了被执行人程某某,当机立断,当场下达拘留决定书,予以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

        执行干警释明被执行人存在躲避执行的行为,以及据此作出拘留决定的法理后,鉴于司法惩戒的威慑力,被执行人程某某在拘留后当日下午主动提出履行法律义务,履行了本案全部标的款、诉讼费、执行费。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自应城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执行局高度重视涉农案件执行工作,开启绿色通道,强化执行措施,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胜诉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