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024-11-22 10:58
来源: 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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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法院把解决行政争议作为司法审判保护权利监督权力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近日,应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案情简介

应城某乡镇一工厂因涉及拆迁补偿,镇党委政府联系工厂负责人黄某某商议拆除,经协商,达成拆除协议并依规进行赔偿。工厂拆除后,黄某某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认为镇政府强拆霸道,应进行道歉并给予相应补偿,还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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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案后,综合审判庭庭长刘玉定立马致电镇政府问询情况,镇政府负责人表示:此前确因征地需求对工厂进行了拆除,但事前和黄某某沟通过,并和其授权的2位“合伙人”达成协议,赔偿了32万多。

民异官疑当何解?

为了解事实情况,刘庭长邀请双方到法院面对面沟通。

黄某某认为政府拆他的工厂不打招呼不赔偿,又气又怕。镇政府代表认为黄某某合伙人拿了赔偿款答应拆迁,现又出尔反尔打官司索赔纯属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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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方的情绪和互不理解,刘庭长组织两人先后发言,拿证据说话。镇代表拿出转账记录、有其他两位合伙人签字的协议书给黄某某看,并说明情况。黄某某看后,没有否认两位合伙人的存在,但其拿出的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者只有黄某某一人,其他两位合伙人不受法律承认,并表示自己作为合法经营者未签署协议,也未收到相应赔偿,要求镇政府依规赔偿。

 

以心换心,倾听诉求

 

为帮助当事人缓解对抗情绪、不满情绪,刘庭长多次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下乡走进镇政府,着眼共同推动“拆迁”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强化沟通,避免处理不当引发信访涉稳事件。促使其从对监督的“被动配合”转向对“解决问题”的支持,从而构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化解争议合力。


同时,全面了解申请人诉求,让申请人在诉求表达中体会到受尊重”“有尊严。针对申请人诉求和复杂多元的事实情况,引导申请人实现三大转向,即在态度上与政府从对抗对立转向对话和解;在聚焦上从情绪转向推动问题解决;在赔偿上从索赔转向明确赔偿金额。

法结、化心结

刘庭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作为审判工作的追求,时刻关注相关方利益。鉴于镇政府具有排除征地拆迁遗留隐患、维护稳定的诉求,刘庭长紧紧扭住镇政府这一关键力量,借助其属地管理优势,组织各方磋商会谈,督促两名合伙人返还相应钱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推动了拆迁补偿行政争议的一揽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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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黄某某申请撤诉,双方达成协议,由黄某某和另外两名合伙人确定各自应得赔偿金额,黄某某应得赔偿26万多,2合伙人应得赔偿16万多。因前期镇政府向2合伙人赔偿32万多,现2合伙人退回赔偿16万多,镇政府补充赔偿9万多。此外,黄某某为另一民事案件被告,应赔偿李某某工伤9万多,经黄某某同意,由法院直接在赔偿款中划扣,实现一案双结。

下一步,应城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中的独特功能,履行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司法责任,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