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盗40辆名车后视镜 犯盗窃罪获刑四年半

2013-08-29 09:44

   

一窃贼流窜多地撬盗名车后视镜镜片,以此向车主索要现金,短短20余天作案40。近日,应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窃贼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3131日至220日,农历春节前后,被告人刘某某先后在湖南、湖北两省11地流窜作案40起,用起子等工具撬盗凯迪拉克、宝马、奔驰、奥迪、路虎、雷克萨斯等名车后视镜镜片40对,并在现场留下手机号码,被害人与其联系后,以短信方式发送银行账号向被害人索要现金。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某撬盗汽车后视镜镜片共价值156050元。案发后,刘某某亲属代为退还部分赃款。

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退还部分赃款,庭审中积极认罪,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刘某某多次盗窃,流窜作案,又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综合刘某某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