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敲警钟 警示教育筑廉洁

2021-04-29 15:46
来源: 办公室

428日上午9时,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该案被告人刘某涉嫌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肖某军、胡某喜等29人(均已另案处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的“保护伞”。作为全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一部分,法院干警代表及来自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单位共计100余人现场或通过线上方式旁听了庭审,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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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明知肖某军等人的行为涉嫌黑恶犯罪,仍先后多次将肖某军等人的涉黑线索作无犯罪嫌疑线索办结处理;利用其职务之便及其自身影响力,多次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利用其职权,违反其职务宗旨,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利用其公职,明知他人有罪仍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分别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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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旁听人员以最直观的方式见证了被告人刘某从一名执法人员沦落为犯罪分子的蜕化过程,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堂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将以该案为鉴,铸牢拒腐防变的底线,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警钟长鸣,警示高悬。此次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是应城法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零距离观摩案件审理,把庭审现场变为政法队伍警示教育的课堂,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真正起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良好教育效果,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