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新“枫”景 高效便民解“薪”愁

2024-03-27 15:24
来源: 法院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统一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近日,应城法院立案庭通过“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高效、实质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让当事人解决纠纷“零成本”,维权更快、更简、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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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余某在周某承揽的脚手架工程项目从事脚手架搭建、安装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周某仅支付了余某部分工资。直至2014年11月项目结束时,周某累计拖欠余某工资14900元。近十来年间,余某多次找周某催要工资,无果,2024年1月初,余某诉至应城法院。

      为及时维护劳动者权益,应城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将案件委派至“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陈鸿收到案件后迅速研判案情梳理纠纷症结所在,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同意于2024年2月5日前一次性向余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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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余某通过电话联系调解员陈鸿,反映周某未按约履行调解协议,寻求解决方案。调解员陈鸿获悉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周某,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在调解员的多番催促下,2024年2月底余某收到了全部工资款项。至此,余某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口头承诺,书面协议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回,可就是没有见到一分钱,这次经过法院的调解,我终于拿回了拖欠十年的辛苦钱,给“法院+工会”的高效便民点赞!”余某对应城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这样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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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应城法院立案庭认真落实省法院和省总工会发布的《湖北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将“诉”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相结合,使劳动者维权更加便捷高效,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下“快进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3年11月,该院立案庭“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